駕駛寶馬車交通肇事逃逸的嫌疑人投案自首後在接受警方訊問。北碚警方供圖 華龍網發
  華龍網12月19日18時42分訊 (記者 伊永軍 通訊員 袁禮碧 陳遠鴻)12月13日,北碚發生一起寶馬車撞人逃逸事件,警方通過微博等方式廣泛徵集目擊線索。昨天,肇事者到北碚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投案自首。而不幸的是,就在肇事者自首當天,被撞傷者因醫治無效去世。
  上夜班路上被撞 肇事車逃逸
  年方20歲的秦新是銅梁人,家中獨生子,父母均務農,出事前,他在北碚區歇馬鎮一個摩配廠當技工。12月13日晚7點過,秦新吃了晚飯回廠里上班,當走到北碚區歇馬鎮石碑口路口時,被一輛高速行駛的轎車撞倒,當場昏迷,肇事車逃逸。
  據秦新所在公司的副總經理張棟事後回憶,他趕到現場,只見秦新下巴和頭部鮮血直流,已有好心群眾撥打了110和120。很快,秦新被送到醫院搶救。隨後,北碚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民警來到現場進行勘察,也為秦新申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秦新被送到重慶市第九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經診斷:重型顱腦損傷,蛛網膜下腔出血,腦挫傷,身上多處骨折和裂傷。
  與肇事寶馬車同型號顏色的有200多輛
  事發後,經辦案民警現場調查,事發地沒有路燈,光線比較暗。經還原事故現場:石碑口是單向雙車道,肇事車從青木關往北碚方向行駛,為超越前面占據左側車道的三輪車,肇事車從右側飛速超車,撞上在路口行走的秦新。事發後,肇事車稍作停留,司機沒有下車,繼續駕車朝北碚方向行駛。
  根據脫落在現場的車頭燈“天使眼”,經技術鑒定,肇事車為寶馬5系香檳色轎車。警方通過調取相關資料得知,北碚區以及沙坪壩青木關擁有同類款型和顏色的寶馬車共有200多輛。辦案民警又調取事發地及相關路段的監控視頻近100個,8名民警輪流觀看上百個小時。與此同時,警方通過微博等發出協查通報,敦促在逃的嫌疑人投案自首……
  撞人後心存僥幸逃逸 自首當天受害者去世
  通過大量排查,昨天上午,一輛該型號寶馬車進入專案民警視線,該車車主登記為青木關鎮一機械廠負責人。民警向他核查該車的去向時,電話那頭的車主沉默許久後承認事發當天他的兒子曾經駕駛這輛車去過該路段,回來後,發現該車車頭大燈外殼受損,還問過兒子,但兒子說是不慎撞到了公路護欄上,目前,這輛車還停在家中,尚未維修。通過溝通,車主表示願意配合警方,讓兒子前往公安機關說清事實。
  昨天上午11時30分左右,肇事嫌疑人張某到北碚區公安分局投案自首。據他交代,當晚駕駛父親的寶馬車從青木關方嚮往北碚行駛,準備去參加一個朋友聚會。當行至歇馬鎮事發路段時,不慎將一行人撞倒,心存僥幸遂逃逸。
  警方查明,張某現年27歲,無業。而就在張某投案自首當天,在醫院重症監護室躺了6天的受害者秦新因傷重搶救無效死亡。目前,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交通肇事逃逸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終身禁駕
  據承辦此案的北碚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李松警官介紹:交通事故發生後,肇事司機應立即撥打110報警,有人員受傷的還應撥打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等候交巡警前來處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要嚴懲,交通肇事逃逸的,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微博報料方式:網友可登錄騰訊微博、新浪微博或華龍微博“@華龍網原創新聞”提供新聞線索)  (原標題:駕寶馬車撞人後逃逸 自首當天受害者醫治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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